第3章 起訴,繼承老洋房!
“舅舅生前曾托人找過我們,
提到永興路16號的房子,
我今天過來看看。”
李言朝廖管家放了個煙霧彈。
周宏偉表麵鎮定,但內心咆哮:
“老李你真的有一個這麼闊的親戚?!竟然不是吹牛?!”
周新偉深知這套房產的價值,能住這裡的人非富即貴,他小聲叮囑堂弟:
“你這個同學家裡估計不簡單,你對人家尊重點,不要太隨意。
畢業了也要多聯係,不要疏遠了,以後人家冇準能帶帶你。”
廖管家想到之前郭律師找他說的話,眼中閃過一絲慌亂和掙紮,心想:
“難道潘先生還有什麼郭律師不知道的後手?”
李言觀察著廖管家的神情。
隨後。
他從包裡掏出一張泛黃的老照片,是潘茗和潘苓兄妹兩人小時候的合影。
廖管家看了一眼,內心便信了十分。
其曾見過老雇主也有一張類似的照片。
廖管家看著李言,
那頗為相似的長相令其起老雇主對他恩重如山,
最終還是良知占了上風,歎道:
“我相信你說的話,進來吧。”
李言一行人正式踏入永興路16號。
廖管家心中有了計較,對李言的態度上也熱情許多,便走便介紹:
“中間這棟三層的彆墅就是主樓,潘先生生前一直住在主樓。
旁邊兩層的是副樓,我就住在副樓。”
“主樓前後各有一個花園,潘先生過世後就冇再請人打理了,你看這長了不少雜草...”
廖管家帶著李言等人進了主樓,逐層參觀。
當看到兩張擺放在一起的相片時,李言駐足。
第一張照片,是潘家的全家福。
中間是一對衣著得體的中年夫妻,應該是李言的外公外婆。
他母親潘芸年歲尚小被抱在母親懷裡,舅舅潘茗站在他父親身旁。
第二張照片上隻有兩個人。
照片中的潘茗身著筆挺西裝,看上去事業有成,精神抖擻,他身旁站著一位高挑的金發美女。
“舅舅當年在國外冇有孩子嗎?”李言問。
廖管家指著照片中的金發美女,道:
“這是潘先生前妻,兩人曾有過一個女兒,但不到三歲夭折了。”
李言冇再多問。
等一行人參觀至主臥附近時,廖管家突然開口,對著周宏偉哥倆道:
“這裡是主臥,涉及到主人家隱私,不便參觀,請兩位到一樓大廳的會客區稍坐。”
周新偉麵帶笑容,“理解,理解,我們去下麵等會。”
說著,便拉周宏偉下了樓梯。
李言進了主臥參觀。
主臥收拾得挺乾淨的,也冇有什麼特彆的陳設。
廖管家故意支開周宏偉哥倆,想必是有些話不方便當著彆人的麵說。
李言轉過來看著廖管家,等其開口。
其實從李言登門後,廖管家一直在暗中觀察,也在心中思量著,是不是要把他所知道的告訴李言。
雖然郭建彬給其許諾了不少好處,但李言的出現,讓他仿佛見到了年輕的潘先生,一遍遍在叩問著他內心的良知。
“小李先生,我對不起潘先生啊....”
廖管家情緒激動,將其所知道的,向李言和盤托出:
“潘先生生前曾多次說過,他無兒無女,在國內冇有親人了。要是妹妹還在世的話,這套房產肯定是要留給她的。”
“如果潘先生知道有你這麼優秀的外甥,和他還如此相像,肯定會十分疼愛的。”
“小李先生,我是在潘先生過世後才知道了蔡銀花和郭律師他們到底打的是何種算盤...”
“由於潘先生生前冇有子女,他死後留下這套房產,有關部門便上門通知說,房子可能要被收歸國有。
誰料,蔡銀花卻突然拿出一份遺囑,說潘先生把房產給她了,並且讓郭律師作執行人,我當即提出了質疑....”
“....”
李言臉色平靜地聽完廖管家的話。
“廖伯,你如何確定,蔡銀花拿出的那份遺囑,是假的?”
李言點出關鍵。
“肯定是假的!
我從未聽潘先生提過什麼遺囑、遺贈之類的。
那蔡銀花在這裡做保姆,日常工作就是做飯和看護,
潘先生已經給她開了很高的薪水,何必要再送她一套房產?...”
“我就是擔心那郭律師,據說在東海市做了很多年律師,認識不少人。
為了這套房子,估計他們準備了很多年....”
廖管家說到這,語氣中帶著一種無力感。
他曾經想過,這是潘先生的房子,不應該被其他人的陰謀詭計給謀去...
而郭律師找他談話時提到,如果無人繼承這套房產,那麼會被充公,一旦充公後,廖管家就要從這裡被清退...
郭律師答應廖管家可以繼續住在副樓,並且等事成後願意給廖管家不少好處,廖管家才默許不去破壞他們的計劃...
但李言的出現,讓廖管家看到了另一種可能性。
對他來說,或許這套房子有人接管不至於被充公比充公好,
而如果接管的人李言,那麼無疑更符合潘先生生前的意願,廖管家也不會因此感到良心不安。
李言看出廖管家在這裡當了十幾年管家,對這有著很深的感情,遂道:
“廖伯,謝謝你告訴我這些情況,我會想辦法阻止他們的。
我也希望繼續聘請你作為這裡的管家,一直到你自己不願意乾的那天...”
當天下午。
李言在廖管家陪同下,前往墓地祭拜了舅舅潘茗。
“舅舅,我來晚了,冇能送您最後一程...”
李言真心實意地朝著潘茗的墓碑磕了三個頭。
雖然李言與舅舅未曾謀麵,但是這種血脈之間的聯結,是難以磨滅的。
....
此時距離潘茗過世已快半年。
“當務之急,是先阻止蔡銀花和郭建彬將永興路16號房產進行過戶登記!”
為此,李言連夜起草了一份簡明扼要的情況說明,次日上午便趕往房產登記處。
“你辦什麼事?”
窗口人員一副公事公辦的口吻。
“我要對永興路16號房產進行異議登記。”
“異議登記啊...”
工作人員翻看著李言的材料,
等等..
永興路16號房產?
前段時間也有人帶著律師來,申請給這房產申請過戶登記。
由於這套房產價值過大,同時,有關部門也打過招呼,房產登記處將此處房產列為敏感事項,重點關注,且暫時冇有同意辦過戶。
很顯然,這套房產,目前已經陷入各方博弈的局麵。
“你稍等下,我得和領導彙報。”
窗口人員喊來上級,對方一看李言就是個大學生,估計啥也不懂,粗粗看下材料,就說:“你這個辦不了!”
“為什麼辦不了?”
李言拿出法條細數房產登記處的職責、權限、民眾監督機製,寸步不讓,同對方理論了半小時。
對方這才意識李言不僅懂,還懂得精,著實不好糊弄,遂道:
“罷了,他要異議登記就給他登記吧。不過小夥子,我可提醒你,這房子權屬爭議還是得找法院,我們這可管不了這個。”
李言當然知道這點,下午就帶著材料到法院起訴。
法院,立案窗。
“我要起訴!”
“什麼案件,材料先給我看看。”
“繼承案件。主要是繼承房產。”
對方接過立案材料,開始審查。
粗粗掃了兩眼,便道:
“荒唐!
哪有什麼外甥繼承舅舅遺產的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