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孩子兩個我
1,
我聽著marilyn manson在耳裡吼* it.
嘶啞的嗓音令人想到雙眼血紅,有刀子一樣尖牙,身披光澤毛皮的野獸。
我把煙支夾在中指和食指的第二指關節處。煙吸進肺裡滾一圈再從鼻裡呼出,順便排出胸腔中的悶氣。
我爸爸小時候一直打我對不起,是我小時候爸爸一直打我。他一隻手可以拎起我,像抓一隻麻雀,任我拚命哭喊,他隻是手舉木板尺、掃把、拖把、椅子
啪!啪!
我8歲時想,在18歲成年時一定會遠離家門。從我對皮肉的疼痛有記憶起,無時無刻不盼望快點長大自力更生,逃離強壯的成年人的魔掌。
我16歲時,爸爸最後一次對我用武力,他揮著拳頭,居高臨下,逼我到陽台上。
我的教育史幾乎是和老師的對立史。和每一個接觸較多的老師產生過衝突。
曾經傷害過一個純真的女孩兒。好在她為此哭過好多次。因為有人說,假如有人離開你時是麵無表情,她會記你一輩子;若是淚流滿麵,那她很快會忘記你。
高中畢業照上的我冇有笑容,一臉寒冷。
18年的風雨,已使我皮膚如此粗糙。為何,心中已然有了太多懷疑、仇恨和絕望。
2,
不知哪天起,我開始喜歡裙裝了。我喜歡那條無袖連衣裙,粉紅色。還有那讓女友們無語言的嫩綠色的單肩包。
頭發也長長了。
最不可思議的是左眼眼皮翻雙了。
仍然喜歡梁詠琪的聲音。不是很有力量,不是很醇厚悠揚。她隻是唱著《花火》,沉靜便已是如此簡單的事。
我再也不喝酒了。各種聚會上,我會點椰奶,或規規矩矩喝可樂,甚至七喜。
我學會退縮,學會撒嬌,學會低著頭,微微抬起眼,一副看你又不敢看你的樣子。學會小孩兒一般歪腦袋。學會抿著嘴,吐舌頭。
陽光下,可以做到甜甜地衝著每個人微笑。
暫時冇有人是我討厭的。
我開始會對媽媽說“注意安全”、“添件衣服”之類的話,並拒絕承認那是因為我已麻木到感覺不到肉麻。
連下小雨我都會打傘了。
走路會避開水塘了。
我會因為怕消耗太大而放棄400米接力賽。
會穿著及踝裙,手放在膝上乖乖地坐好了。
我從小喝牛奶,好像確實膚色偏白。而我的心,又能像膚色一樣乾淨嗎。
3,
吉那個被我傷害的女孩兒指著高中學農時的合影:
即使是你,也會那樣的笑哦。
是嗬,我不是魔鬼,也不是天使。
我有些臟,也有許多清白的地方。
我曾是怎樣的人,又將是怎樣的人呢。
吉說:你,很迷惘,我覺得。
4,
天,又冷了。秋風蕭瑟吹過,樹葉搖搖欲墜。嘩嘩的聲響讓行路人抿了抿嘴角,下意識得用脖勁的皮膚碰觸一下領口,雙手握拳插在衣兜裡。夜市依然熱鬨,霓虹閃閃,人間依然煙霧蒸騰,似笑非笑。
枯葉散漫的人行道邊緣,那個女生,在穿越車來車往的馬路前,回了回頭。
我立在我的身後10米處,自己看著自己。
看見這寒夜的風中,有的隻是一個孩子,鼻尖微紅的,蒼白的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