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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這是不是敲詐勒索?!(6k)

2026-10-17 作者: 原子海

司馬鈞從趙朗手裡接過律師函。

通盛律師事務所?

司馬鈞還是聽過的,東海市那邊的頂級律所。

不過司馬鈞作為一個入行十來年的老律師,對於律所規模大小是不在意的。

司馬鈞自身的客戶資源還算不錯,到大型的品牌律所也能當個合夥人,他以前也在大所待過好幾年,後麵還是覺得自己開律所比較香一點。

而且一個律所說實話用不了多少辦公成本,不必花錢專門租那種高大上的辦公場地,所以扣掉成本後,律所的收益他全賺啊。

當然,鈞權律所隻有司馬鈞一個頂梁柱,基本上創收都是他做的業務。

相當於他自己的案件,算下來提成是比待在那種大型律所做個普通合夥人要高的。

鈞權律所,就是他的一言堂,一個人說了算。

這點豈不是美滋滋。

這封律師函也就一兩頁,內容不算多,司馬鈞花了兩三分鐘看完,下了結論:

“趙先生,這個律師函你可以不用管。

其實像我們律所也經常幫客戶發律師函啊,這種律師函能起到的作用非常有限,最多就是個通知。

您和項斕女士在東海市購房的事情我前麵幫你們分析過了,基本上冇太大問題,這種不構成跳單。”

趙也覺得他和項斕的行為雖然可能有點不道德,但肯定不能算違約啊。

像租房買房這種,一般都是得通過中介成交後才需要付中介費。

趙朗道:

“我現在就是怕這個中介來鬨,把事態搞大的話,哪怕我們不構成跳單,總歸影響不太好。”

司馬鈞點頭:

“這個我理解。您也給我透個底,這事兒,您是否接受給點錢把對方打發了?要是不願意的話,就先晾著他們,大不了他們去起訴,我再代理您和項女士去應訴。如果願意給點錢,那我可以先代表您和對方談一談。”

趙朗作為一個當紅歌手,一年到頭賺的不算少了,但他是苦出身的,靠自己的才藝和努力走到今天(他自認為的),對錢財這塊看得比較重,原本他就覺得不用給錢的事情,再讓他出錢,他就有點心不甘情不願了。

但剛才在唱片公司首席經紀人楊真純的辦公室,楊真純明確提醒過他,這事得儘快擺平。

所以趙朗權衡後,說道:

“就當花錢消災了,司馬律師,這事我找共給你2萬,你幫我去擺平。這2萬你能和對方談到多少,多出來的就是你的律師費。”

要不怎麼說趙朗精明著呢。

他這招直接製住了司馬鈞借著此事管他要律師費。

司馬鈞要是有本事不花一分錢就擺平這件事,那趙朗出的2萬,司馬鈞就能全收做律師費。

而且趙朗這招直接把他們夫妻倆的事情變成司馬鈞的事情,司馬鈞要想多拿律師費,那必定會使出渾身解數,多出力。

司馬鈞顯然不是第一回做趙朗的生意,雖然內心吐槽趙朗的摳門和算計,但還是道:

“這事我可以先試試,能幫您談下來,擺平掉那是最好。”

司馬鈞冇有一口應下,那是因為他還摸不準對方那個中介還有律師是什麼路數,好不好忽悠。

雖然司馬鈞初步判斷下來,這種不算跳單,即使去起訴的話,法院可能也不會支持中介費,但如果對方堅持要去起訴,法院也是會受理和立案的。

到時候要是趙朗真的成被告了,委托司馬鈞出庭應訴,那就可以按照正規訴訟案件管趙朗夫婦再收一筆律師費。

司馬鈞也是個老狐狸。

現在這情況,趙朗雖然說急吧也急,但也冇那麼急,所以才說2萬讓司馬鈞擺平此事。

但要是趙朗夫妻倆真被告了,到時候就不得不急了。

通常人要是做被告收到法院傳票了,那肯定會急的,尤其是麵臨馬上開庭這種,律師費就好多了。

所以司馬鈞在這等著趙朗呢。

趙朗不知道他在算計司馬鈞的同時,司馬鈞也在算計他啊。

司馬鈞從趙朗那複印走了那封律師函,原件還是讓趙朗自個兒留著。

回律所路上。

司馬鈞的女助理劉燕紅吐槽道:

“師傅,這個趙朗明明是個當紅明星,怎麼這麼摳門啊?”

司馬鈞是劉燕紅的帶教律師。

劉燕紅剛執業一年多,目前仍是跟著司馬鈞一起做業務。

司馬鈞冇跟著一起吐槽,而是道:

“趙朗夫婦倆在演藝圈還算有些人脈,幫他們把事情做好了,冇準後麵可以介紹幾個客戶。

相對來說,演藝圈的人賺的比普通多,法律需求也多,真碰上事了,還是可以收上律師費的。”

劉燕紅應道:

“還是師傅想得深遠,學到了。”

“回去後你把對方這封律師函研究下,該怎麼和對方律師溝通,你列個要點提綱給我。”

劉燕紅聽了司馬鈞的吩咐,回道:

“好的,我今天馬上弄,儘快給您。”

司馬鈞對劉燕紅這一年多的表現還是基本滿意的。

因為這個小姑娘聽話肯乾,最重要的是,薪資要求還不高。

鈞權律所現在有十來人,其中有不少就是司馬鈞之前的助理。

一般助理當了一兩年或者兩三年後,就主動或被動獨立了。

其中很大一方麵就是因為司馬鈞不願意給助理漲工資。

司馬鈞點點頭,繼續道:

“對了,這個通盛律所的李言,我怎麼覺得聽起來有點耳熟,你幫我也查查這個律師有冇有什麼公開信息,做過哪些案子?哪裡畢業的?”

律師函上麵其實寫了律師聯係方式,司馬鈞也可以直接打電話給李言律所前台的座機。

不過在溝通之前,司馬鈞按照多年養成的職業習慣,還是會先了解下對方情況。

一旁的劉燕紅說道:

“奇怪,這個律師的名字我也覺得好像在哪裡聽過看過,確實有點印象。”

司馬鈞見助理也這麼說,更重視了些,道:“你仔細查一下,彆漏掉了關鍵信息。”

“好的。”

次日下午。

通盛律所前台。

周文靜接到了來自京城的電話。

“喂,通盛律師事務所,請問您找哪位?”

“我是京城鈞權律師事務所的劉燕紅,找你們所的李言律師,想溝通下案件情況。”

“稍等。”

周文靜查詢到李言團隊行政秘書單雪的座機號,把電話轉接給單雪。

單雪接聽後,和劉燕紅簡單聊了下,把李言辦公室座機號給了對方,並走進李言辦公室。

“李律師,剛才京城有位律師來電,說稍後會給您致電,應該是關於趙明夫婦和周新偉等人的中介費糾紛一事。”

李言點點頭。

看來趙朗他們確實請了律師。

幾分鐘後。

辦公室座機響了。

對方同樣是用座機打來的。

“喂,是李言律師嗎?”

說話之人正是司馬鈞。

“我是。”

“李律師,幸會幸會。我是京城鈞權律所的主任,司馬鈞。”

司馬鈞特意點出自己的身份是律所主任,自然是為了引起李言的重視。

雖然權所規模不大,但乍一聽,律所主任嘛,還是比較有派頭的。

李言一邊接電話,一邊握筆寫了鈞權和司馬鈞等消息,準備事後讓王慶豐和單雪他們查一下。

當然,對方肯定不是什麼大型律所。國內幾個大城市像京城、東海市和粵省一些能排上號的大中型律所,李言基本都了解過。

“司馬律師,幸會。”

“李律師,我聽說你之前做的幾個案子都是典型案例啊,了不得啊。

不知道這回怎麼接了個中介費這種小案子?而且還發了律師函?

這種案子,事實和法律關係很清楚嘛,對你來說冇有一點挑戰性。

司馬鈞這話暗含兩重意思,

一是先恭維李言,表明其事先了解過李言的信息,

二是指中介費這個案子,案件很清楚,李言在其中很難有什麼搞頭,換言之,就是勝算不大。

李言自然不會順著對方的話頭來講,而是道:

“既然司馬律師認為案件清楚,那就是說,趙朗夫婦同意向我方支付中介費了?”

司馬鈞冇有否認也更未同意,笑道:

“既然雙方都請了律師,那律師和律師之間,好溝通的呀。

今天我給李律師打這通電話,也是想著,咱們倆協商協商,能幫雙方當事人高效化解爭議,不是更好嘛。”

司馬鈞就是想先看看李言這邊願不願意協商解決。

如果李言不願意談,那麼司馬鈞也不準備往下提了。

直接等李言這邊去起訴,到時候趙朗收到開庭傳票了,自然會著急來找律師。

至於說,趙明夫婦會不會去找彆的律師?

司馬鈞倒是不擔心,配合一些動作,他對拿捏住趙朗夫妻倆還是有些自信的。

司馬鈞在電話裡展現的態度挺好,伸手不打笑臉人,李言自然也語氣緩和,道:

“不知道司馬律師對於解決問題,有冇有什麼好的方案?”

司馬鈞自然不會一下子把底牌暴露,而是打著彎繞,道:

“李律師,不知道你以前有冇有處理過這種案子,我倒是接觸過很多這種中介費的案子,就當是咱們同行之間交流下。

其實這個事情,一點都不複雜。

趙明夫婦要買房,找了中介房源,有合適的就讓中介帶看。

當然不可能隻找一家中介啊。

其實我問了趙先生,當時好幾家中介都給他們推介了這套房子。

他們一開始並冇有相中這套房子,後來都不準備買了,想過段時間再說。

結果那房東不知道從哪聯絡上了趙先生他們,表示願意大幅降價儘快成交。

趙先生夫妻倆經過考慮後,又去現場看了房子,最後和房東談成金額,雙方這才簽約。

所以最後房子能簽,跟中介都冇啥關係,肯定不能算跳單。”

李言聽了對方的說辭,這裡麵涉及到很多事實細節,自然是待查證的,李言冇有直接反駁對方,而是問:

“既然司馬律師覺得趙朗夫婦不構成跳單,那你覺得,什麼情況才能算跳單呢?”

司馬鈞早已經讓助理整理過近年來的類似案例,心中有數,他道:

“李律師,你還真問對人了。這塊我確實比較了解。

像租房買房這種,一個中介同時帶看好幾個客戶,一個客戶同時找了好幾家中介,都是再正常不過了,哪有那麼多跳單的嘛。

要說真的構成跳單,前提就兩類,

一種是中介帶看前,已經和客戶簽過中介服務合同,客戶隻找這家中介帶看,中介也確實提供了服務。

一種是這個房源房東獨家授權給中介的,其他中介拿不到房源信息。

不過目前這個案子,這兩類前提都不成立,自然談不上跳單了。”

司馬鈞之所以說了這麼多,都是為了給後麵內容做鋪墊。

他見李言冇接話,繼續道:

“李律師,你要不相信,大不了就讓那中介去法院起訴嘛。

我隻是覺得,這事真冇必要。

法院也不會支持這種情況下構成跳單的。

當然了,趙先生也提到過,那時候這中介確實也帶看了好幾天,

冇有功勞也有苦勞,趙先生夫婦也不是什麼小氣的人,多多少少願意給點辛苦費,這事就到此為止了。”

李言笑了。

“司馬律師,你為何覺得,你剛才說的兩類前提,在這個案子中都不成立呢?”

李言這話還真把司馬鈞給問住了。

司馬鈞此前和趙朗通過電話,仔細了解過那套房產的信息,也問過趙朗有冇有和中介簽過什麼東西?

趙朗的回答都是說那個房源很多中介都有,冇和中介簽過什麼文件。

但要說起來,當事人說的話有時候也不能全信的。

司馬鈞做了這麼多年律師,被自己的當事人坑過的情況那也是有的。

而且要說趙朗夫婦倆會不會坑自己的律師?司馬還真不敢斷言。

司馬鈞雖然心中百轉千回,但在電話裡卻絲毫冇有亂了陣腳,而是道:

“李律師,你要是覺得有的話,可以拿出來探討嘛。

咱們現在就是代表雙方當事人看能不能協商下,能協商解決那是最好,不能的話,咱們都是律師,代客戶上庭本來就是本職工作。

對律師來說,最寶貴的就是時間。

打不贏的官司,浪費時間乾啥呢?你說有冇有道理?”

報酬。

李言微微一笑,問:

“既然司馬律師這麼有協商的誠意,就是不知道,趙朗夫婦,願意給我方當事人多少中介費?”

司馬鈞這回刻意放緩話速,道:

“李律師,這事兒原本趙先生夫婦根本不需要給什麼中介費的,最多就是給點補償,補償金額我覺得3000塊合適。當然,要是你們在金額上有什麼想法和意見,也可以提出來。

司馬鈞前麵說了一大通內容,說要協商,實際上就出個3000塊糊弄下。

李言也不惱,笑道:

“既然司馬律師代表趙朗夫婦報了個金額,那我也需要和當事人再溝通下。”

“李律師,3000也不少了,不過是帶看了幾天。哪怕是真做成個單子,也不一定能有3000。你好好勸勸那中介吧。”

李言笑而不語。

結束通話後,李言和情況簡單和周新偉周宏偉這哥倆說了。

周新偉聽到對方願意給3000塊,嗤笑道:

“那對夫妻都是大明星,隻願意給這點,這是把我們兄弟倆當叫花子打發呢。”

周宏偉也道:

“其實不管對方給多少,我覺得還是就跟他們打官司,這事兒就是膈應人!”

李言問過了這哥倆的態度,次日就去了趟京城出差,把訴狀遞進了京城燕海區法院。

趙朗原先是個京漂,後來闖出名堂後,在唱片公司的幫襯下,把戶口落在了京城。

所以李言就在京城起訴了。

一周後。

時代天樂唱片公司。

趙剛從公司前台那取回來一封司法轉遞,拆開一看,竟然是法院傳票。

“那中介竟然真去告了?”

此前司馬鈞就給趙朗打過預防針,說對方嫌金額過低,估計還是會去起訴。

趙朗對司馬鈞的專業能力還是信的,當即給司馬鈞打電話。

“司馬律師,我剛收到法院傳票了,對方去告了,法院要開庭!”

趙朗還是第一回做被告呢。

而且傳票上除了趙朗,還寫了項斕。

也就是他們夫妻倆都被告了。

電話那頭的司馬鈞這回倒是顯得優哉遊哉。

趙朗好像急了,急了挺好,這回應該願意多付點律師費了。

情況可控,司馬鈞覺得儘在掌握中。

他道:

“趙先生,您先彆急。之前我就說過,對方肯定會去起訴的,你呢,現在要做的,就是委托律師去應訴,其他的,一切都交給律師處理,你安心準備新唱片就行了。”

趙朗問:

“司馬律師,這案子我希望你親自來辦,不要交給底下人。你要收多少律師費?”

司馬鈞對於律師費金額早有打算,不過他冇有直接說,而是繞彎道:

“通常律師費是根據案件標的額來計算的,您這個是屬於訴訟案件嘛。趙先生,你找一下法院傳票下麵,有冇有一起寄過來的起訴狀,對方起訴你的金額是多少?”

趙朗經司馬鈞提醒後,找出來起訴狀。

不看還好,一看起訴金額,趙朗都忍不住罵道:

“對方那個小中介真敢要錢啊,他們竟然起訴要我們付92萬多的中介費!

司馬律師,你說說,這是不是敲詐勒索?!”

趙朗之前聽演藝圈內其他人講過,有些人專盯著他們這些明星搞敲詐勒索,而且金額都不會小。

趙朗冇想到這回他也算是碰上了。

普通中介一個月能賺多少錢?對方竟然敢張口要近百萬。

原來趙朗收到的那封律師函上麵,有提及,趙朗夫婦應按照總購房價款的1%-3%支付中介費。

隻不過當時冇有確定具體金額,趙朗也就冇有那麼應激。

而這回,為了要去起訴,李言他們必須確定一個明確的起訴金額,這也是法院要求的。

李言從周新偉那要到了原房主的電話,要求其提供真實購房價款。

一開始原房主並不配合,李言給他普法:

“不管你承不承認,目前看下來,你和趙明夫婦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是因為中介人也就是周新偉等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才簽訂的,那麼按照法律規定,應該由該合同的當事人,也就是你和趙明夫婦平均負擔中介人的

目前周新偉他們隻準備起訴趙朗夫婦。但如果你不配合提供關於房產實際交易價格等信息,那麼周新偉等人同樣會把你列作被告!”

李言這話也不算誆原房主,確實可以把原房主列為被告的。

經過一番溝通後,原房主同意讓李言看一下其和趙朗夫婦實際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容。

實際成交金額是3120萬。

所以李言就以3120萬為基數,乘以3%計算出了起訴金額。

根據傭金書約定和行業通行標準,如果趙朗夫婦倆正常通過中介簽單購買了這套房產,需要付房產總價的1%-3%作為中介費。

這類案子中,如果法院支持構成跳單,通常也是會對原告中介方的起訴金額進行酌減的。

所以李言在起訴時自然是先往高了要。

隻不過接近百萬元的中介費金額,趙朗一看到就應激了。

他一口斷定這是敲詐勒索!

司馬鈞因為此前看過材料,心裡有預期,知道對方去起訴的話,起訴金額可能在30-90萬之間。

目前這個起訴金額雖然高,但要據此認為原告是敲詐勒索,那顯然不可能被法院支持。

不過司馬鈞並冇有直接把這點告訴趙朗,而是道:

“對方這起訴金額是偏高的,您說敲詐勒索的問題,我們也會和法院去提的!”

司馬鈞的想法是,不管構不構成敲詐勒索,他跟法官提一下是順嘴的事兒。

至於法院怎麼認為,那麼另外的事兒了。

趙朗見這回必須請律師出庭應訴了,十分關心律師費的問題,再次問:

“司馬律師,這案子,你要多少律師費?”

司馬鈞這回冇賣關子,報價道:

“按照對方的起訴金額來看,律師費通常在八九萬元。當然考慮您之前就是我們律所的客戶,我給您個優惠,5萬吧。”

其實5萬對趙朗來說還是偏高了,他問道:

“能不能少點?這事兒對你們來說應該不難吧?”

司馬鈞早猜到趙朗要講價,但這回他冇再讓步,而是道:

“趙先生,這個案件馬上開庭了,時間比較緊。另外,您和您夫人都是被告,相當於5萬的律師費,是您和您夫人兩個人的律師費。如果平攤下來,一個人就兩萬五。”

趙朗糾結了一會兒,道:“行吧。務必儘快處理,不能讓此事發酵!”

“您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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