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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商標案二次開庭

2026-10-17 作者: 原子海

法官於燦霞接過報紙。

她看了報道開頭就意識到,

是好多魚公司和孟傑林小敏夫婦的商標侵權官司。

奇怪的是,這案子怎麼會上報道?

按理說,這麼小的案子,每年都有很多,其實也不算什麼新鮮事的...

不過於燦霞還是仔細讀完的報道全文。

她看著看著,就知道。

雖然報道全文冇有提到雙方律師的信息,但可以肯定,這裡麵有被告律師李言的手筆。

當然,這篇報道主要內容是圍繞著渝來小麵夫妻的日常經營和顧客感受來的。對商標侵權官司也提了,但隻是介紹的基本案情和目前流程,並未添油加醋.....

法律也冇有禁止當事人把自己的案子披露給媒體。

於燦霞在基層法院也是業務骨乾,豈會看不出李言的意圖。

不出意料的話,李言後麵還會把這篇報道提交過來作為證據。

於燦霞取來案件材料,把關鍵的證據拎出來看了看。

思索過後,於燦霞對法官助理道:

“我給你申請半天外勤,你後天去趟這家渝來小麵餐飲店。

他們應該不認識你,你就挑飯點的時候去看看。

有什麼感受,到時候回來跟我說。”

“好的。”

於燦霞把被告律師申請現場調查的事情和法官助理說了,同時交代了一些要點。

《市民晚報》上麵那篇報道到底是否客觀,還是得驗證下,所以於燦霞決定讓助理去一趟。

其實這不算正規的現場調查,但用來了解情況,也夠了。

助理剛準備走,被於燦霞叫住:

“這個案子第二次開庭時間定在十日後,給雙方當事人發傳票吧。”

............

二次開庭當日。

東海市鬆浦區法院,庭審室門口。

好多魚公司市場總監陸蓓正和律師孫達站在一起,孫達時不時看向手表。

“許律師和王總還冇有到嗎?還剩五分鐘開庭了。”陸蓓問。

“許律師和王總一起來的,許律師剛下飛機就和我通過電話,按理說現在應該到了才是。”

第一次開庭後,孫達向許崇武彙報了開庭情況。

許崇武也冇想到這樣一個小案子,他們就能碰到這麼棘手的律師。

是的。

孫達第一次開庭後就特意去搜了李言的信息,

本來抱著試一試的心態,結果還真在網上查到了。

此前孫達確實聽說最高法院發布了法釋文件,對於侄甥法定繼承權問題有新規。

他也聽同事提起過,這次繼承新規是和東海市一宗外甥繼承舅舅遺產的億元官司有關。

但孫達畢竟不是做繼承這塊的,他在許崇武律師團隊全年下來的打得最多就是知識產權官司,

加上又是好多魚公司商標批量維權項目的主要經辦人,整體忙的就是商標案子,所以冇有特地去了解過繼承新規。

而他在網上一搜東海市李言律師,各個網頁都有報道。

孫達花了點時間看了,才知道,原來李言剛大學畢業,就自己代理億元房產繼承官司,不僅全麵勝訴,還推動了法律修改。

這一下子給孫達整不會了。

都是學法律的,怎麼這哥們這麼秀呢?

不過孫達畢竟是和李言實打實地庭上對壘過一次。

雖說有時候可能同行相輕,但孫達覺得李言打官司還是蠻有一套的,完全不遜於資深律師。

所以孫達得知這個情況後,也彙報給了許崇武。

許崇武考慮後,決定第二次開庭時,自己親自過來。

好多魚公司的法總王誌傑知道了第一次開庭情況,也從公司打申請要來東海市。

眼看著開庭時間就要到了,書記員從庭審室出來,問:

“原告,馬上開庭了,你們趕緊到原告席就坐。對了,這次你們還有另外一個代理人也出庭?”

“是的,許崇武律師也是代理人,他應該會出庭。”

“那人呢?你們是先開庭?還是向法官說明情況,要等他?”

孫達知道這種時候他還是自己先上先開庭,剛準備說話,樓道口就傳來急促的腳步聲。

“許律師!王總。”

“陸總好!孫律師。”

來人正是神色匆匆的律師許崇武及好多魚公司法務王誌傑。

“不好意思久等了,路上出了點小狀況。”

“許律師,咱們就進去開庭吧。”

書記員見人到了,也不再多說,進去和法官彙報了。

庭審室內。

原告席:許崇武、孫達。

被告席:孟傑、林小敏、李言。

雙方背後的旁聽席上,分彆坐著好多魚公司的陸蓓、王誌傑,孟傑的老父和伍誌學。

孟傑父親聽說兒子兒媳在打官司,還是從老家趕了過來。

由於原定開庭時間已經過去2分鐘,法官於燦霞已經身著法袍端坐在審判席上。

“原告律師,這回遲到了,什麼原因?”

法官於燦霞並未馬上宣布開庭,而是看向了原告席。

許崇武在路上早就準備好了說辭,解釋道:

“法官,我們是從廣府市過來的,本來已經留出非常充足的時間,不過由於天氣原因飛機延誤...我們抵達東海後,路上有點小狀況有一段路程堵車非常嚴重...”

於燦霞聽了許崇武的解釋,並未深究,說道:“下次注意。”

說完,於燦霞看向了書記員。

書記員會意,開始庭審流程。

“.....”

“法庭紀律宣布完畢!”

“咚!”

於燦霞敲響法槌。

“好多魚餐飲股份有限公司與孟傑、林小敏商標權侵權糾紛一案,現在進行第二次開庭!”

“本案存在本訴和反訴,上次開庭中,法庭已對本訴部分進行審理,今天將審理反訴部分。”

“下麵請反訴原告孟傑、林小敏陳述訴訟請求。”

法官看向被告(反訴原告)席。

李言以反訴原告代理人身份進行庭審發言:

“尊敬的法官,反訴原告訴訟請求如下:

一、判決確認好多魚所持“渝來小麵”商標無效。

二、判令好多魚公司因惡意訴訟需向孟傑、林小敏支付賠償,賠償金額由法院酌定。

三、判決將好多魚公司納入知識產權失信主體名單。

四、判令好多魚公司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

陳述完畢。”

法官於燦霞點點頭,繼續道:

“請反訴原告進一步陳述請求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

“好的,法官。原告事實和理由與此前提交的訴狀一致。我再簡要概括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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