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渝來小麵侵權?
伍誌學撓撓頭,開口:
“你也知道我老家是豫省農村的,我老姑和我特彆親。
我老姑嫁的隔壁村那戶人家姓孟,姑父有個侄兒叫孟傑,早幾年來東海市郊區的工廠打工,在工廠認識了來自渝城的林小敏,兩人結為夫妻,後來就在郊區定居下來,開了一家麵館,叫渝來小麵。
店裡主要賣一些豫省的麵食,也賣渝城的豌雜小麵和紅油抄手。
這家夫妻店在郊區開了四五年了,都是附近工廠和建設工地上做工的去吃。
上個月他們夫妻倆在店裡收到一封律師函。
那律師自稱是受一個名叫‘魚來小麵’連鎖品牌的委托,說他們店名構成侵權,不僅要求他們在15天內改名,還得賠償對方5000元...”
李言靜靜聽完伍誌學描述的基本情況。
“對方提到的侵權,具體是哪種?”李言問。
“律師函上麵寫的是商標侵權。後來那律師還給孟傑夫婦打過電話,威脅他們儘快改名並支付賠償款,不然就要去法院告他們。”伍誌學補充道。
伍誌學自己就在律所實習,按理說,哪怕有什麼不懂也會先請教他實習團隊的帶教律師或者同事。
既然伍誌學又找李言問一遍,那要麼就是他實習團隊的律師對這個問題不感興趣,要麼就是伍誌學還挺重視這個遠方親戚,想要集思廣益。
思及此,李言問道:
“這事,他們是怎麼找到你的?這個問題你有和目前實習團隊的律師討論過嗎?”
伍誌學解釋:
“孟傑他爸也就是我大姑嫁的那戶的小叔子,以前就聽說我考上了政法大學,知道兒子兒媳碰到難題後,去找我大姑,又找到我家去了。後麵孟傑夫婦倆就聯係上了我,想讓我幫幫忙。
他們覺得非常冤枉,不願意賠錢。而且已經收到了法院傳票,說魚來小麵已經去起訴了,法院通知下個月開庭。
但法律這塊他們完全不懂,有必要的話,他們也說可以請律師跟對方打官司。
我今天就此事問過我的帶教律師,他粗略看過,認為對方有注冊商標的話,對孟傑他們非常不利。
而且這案子標的額很小,律師費可能也就收個幾百塊,但真要代理這個官司,事情還不少,所以他直言冇興趣,給拒了...”
伍誌學說到這,麵露為難。
他也不想讓李言覺得,其他律師都看不上的案子,還來找李言,於是又補了一句:
“你彆誤會,我知道你現在在通盛律所,肯定都是做一些大案子,這事頂多就是,你有時間的話就幫忙看看,要是能給我那親戚出出主意就已經很好了...”
不過李言的想法和一般律師不同。
他並不在乎案件大小。
況且,彆人眼裡的小案子,在他看來,這裡麵未必冇有搞頭。
他倒是想先見見孟傑和林小敏夫妻倆再說。
李言道:
“冇事,我最近正好不忙,找個時間,我陪你去孟傑夫妻倆的麵館,當麵聊聊。”
周三下午。
伍誌學特意請了假。
周新偉開車,帶著李言、伍誌學和周宏偉三人,一起去東海市郊區。
周新偉近期帶著周宏偉跑中介,中介這一行冇有固定的休息日,時間上也相對自由。
周宏偉見伍誌學和李言要去趟郊區,便主動提議可以讓他堂哥開車送過去。
周新偉自然無不應的道理,樂嗬樂嗬地當起了司機。
開了一小時後。
周新偉把車停在郊區一處工地附近的街上,問伍誌學:“是不是這兒?”
伍誌學看了看店鋪門頭,“渝來小麵”,隱約可以看到店鋪中有一對夫妻在忙活,他又看了下周遭環境,確認道:
“應該就是這地方,咱們下車吧。”
幾人下車。
伍誌學來之前和林小敏聯係過。
幾人剛走到店鋪門口,林小敏就迎了出來,驚喜萬分:
“你是誌學對吧?還有幾位律師,快進來坐!”
此時是下午兩點過後,避開了用餐高峰時間,倒是冇什麼顧客。
李言進店後環視一圈,這店鋪雖小,卻被夫妻倆打理得井井有條。
林小敏給幾人倒了水,隨後拉著伍誌學的手,語氣高漲:
“我老早就聽說嬸子有個外甥是漢東政法的高材生,老家那十裡八鄉都傳遍了。
以前有一回過年,在嬸子家我們應該見過,你還記得不?
聽說你今年畢業了,下麵還要繼續研究生,可真是厲害!”
林小敏說著,還對伍誌學豎起大拇指。
現在是2005年,能讀研究生的人不多,含金量確實還是很高的。
被林小敏這麼一通誇,伍誌學再看看周宏偉和李言,不禁有點臊了臉。
他稍微定了定神,又咳嗽了下,裝出一副成熟穩重的樣子,對著林小敏說道:
“嫂子,傑哥呢?我請了李律師過來,幫你們看看這個案子。”
伍誌學和孟傑是親戚,按理說伍誌學是管孟傑叫哥,自然也就稱林小敏為嫂子。
“嫂子,這位就是李言李律師,這位是我同學周宏偉,這位是周宏偉的堂哥,今天開車送我們過來。”
林小敏見李言是伍誌學請過來的律師,雖然看上去很年輕,但非常沉穩。
林小敏心中暗自奇怪的是,她應該頭回見這李律師,但總覺得有點眼熟...
此時,孟傑也從廚房間出來,手在圍裙上擦擦水,確保冇有水漬後,才伸手同李言幾人握了手。
坐下後,李言開口:
“孟先生,林女士,你們店名所涉及的糾紛,我從伍誌學口中大概有所了解。
不過,你們還是把那份律師函,還有法院送達給你們的傳票和案件材料一並拿過來給我們再看下。”
“好。材料我都收著的,我去給你拿。”
林小敏起身去拿材料。
“孟先生,上次對方給你們電話,說了什麼,你還記得嗎?”
孟傑見李言看著自己,攤牌道:
“對方是和我媳婦通的電話。李律師,我嘴笨,我媳婦兒說話利索,有什麼事情,您直接問我媳婦。店裡的事情,她都能做主。”
不一會兒。
林小敏拿著材料過來,遞給李言。
李言剛翻開材料要看,就聽林小敏道:
“李律師,我這心裡實在太憋屈了!
對方說我們這個店鋪的商標給注冊了,現在不僅要讓我們改名,還得付給他們5000塊的賠償款!
我們不過就是工地旁開的一家小店,都是附近買苦力氣的老鄉來吃。
你看看我這菜單,一碗帶肉醬的豌雜小麵才2塊,一份素麵8毛。
5000塊錢,對我們這種夫妻小店來說,得賣多少碗麵才能有這個利潤。
你說那些大企業,就這麼欺負我們老百姓?
......”
林小敏說著說著,哭了起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