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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第12街男孩幫

2026-10-18 作者: ht142

“行了,裡昂。

丹佛斯中士把記事本合上,揣回胸前的口袋裡,伸手重重的拍了拍裡昂的肩膀。

“今晚的事算是告一段落了。孩子救回來了,嫌犯死了,雖然過程粗暴了點,但結果是好的。”

“筆錄什麼的明天再說吧,大家都累了,收隊。剩下的勘查交給鑒證科,等他們把那個冇腦袋的家夥裝袋帶走,這地方也就冇我們什麼事了。”

丹佛斯看了一眼那個被裝在透明證物袋裡的手機,那是從那個無頭綁匪身上搜出來的。

“鑒證科的技術人員會嘗試恢複這玩意兒裡的數據,看看能不能順藤摸瓜找到他的上家或者買家。”

“不過你也知道那個效率,等排期輪到這個手機,估計得是一個月以後的事了。”

“到時候如果還需要抓人,可能還得麻煩你們ACU。”

說者無意,聽者有心。

“一個月?”

裡昂原本有些黯淡的眼神猛地銳利了起來。

等到下個月,黃花菜都涼了,線索早就斷的連渣都不剩了。

就在這時,幾輛冇開警燈的私家車和越野車帶著急刹車的嘯叫聲停在了警戒線外。

車門打開,哈裡森帶著剩下的ACU組員,一個個全副武裝,神色匆匆的衝了過來。

他們是從分散的各個掃場點收到消息後緊急趕來的。

“頭兒!聽說卡洛斯掛了?”

推土機手裡提著把雷明頓870,一臉凶相的吼道,顯然隻聽了一半的廣播。

“掛你個頭,隻是膝蓋碎了,死不了。”

裡昂冇好氣的回了一句,接著看向了丹佛斯。

“等不了那麼久。”

他眼神一凜,冇有任何預兆,突然伸手,一把從旁邊那個正準備封存證物袋的小警員手裡,將那個裝有手機的袋子粗暴的搶了過來。

“哎?!萬斯長官?這可是證物......”

小警員嚇了一跳。

“證物個屁。”

“接著!凱文!”

裡昂罵了一句,直接把證物袋甩手扔向了剛剛趕到的凱文。

“彆管什麼流程了,就在這兒,給我查!越快越好!”

“我要知道這混蛋死之前最後聯係了誰,用了什麼軟件,還要知道他在哪接的活兒!”

凱文手忙腳亂的接住手機,差點滑到地上。

他看了一眼渾身是血的裡昂,原本因為趕路而漲紅的臉瞬間變的嚴肅起來。

雖然不知道具體細節,但既然卡洛斯腿都斷了,這事兒肯定小不了。

“明白,頭兒!”

凱文二話不說,抱著手機就衝回了車裡,那是他的移動工作站,裡麵有花了大價錢配置的解密設備。

丹佛斯看著這一幕,張了張嘴,最後無奈的翻了個白眼。

這可是嚴重的違規操作。

這案子名義上不歸ACU管,擅自截留關鍵證物,私自進行技術破解,這要是讓檢察官知道了,甚至能以此為由讓整個案子的證據鏈失效。

但丹佛斯隻是看了一眼那個被搶走證物袋的小警員,然後抬頭看了看漆黑的夜空,吹了個並不怎麼響亮的口哨,背著手溜達到了另一邊,假裝在那兒檢查警戒線。

“哎呀,今晚的月亮可真月亮。”

作為一個老警察,丹佛斯比誰都清楚,對於這種跟時間賽跑的案子,正規流程有時候反而是最大的阻礙。

而且他隻是個巡警中士,ACU辦事,他什麼也冇看見。

小警員愣了一下,隨即也立刻低頭假裝整理腰帶。

既然中士都瞎了,那他也瞎了吧。

車裡,凱文的手指在鍵盤上飛快跳動。

“這種街頭混混用的通常都是便宜的安卓機,或者是預付費的拋棄型手機。”

“他們通常不會直接打電話,那樣太容易被NSA或者本地警局的基站三角定位抓到。

“稍微有點腦子的,都會用加密聊天軟件。”

“這家夥用的是Telegram(電報)這種加密通訊軟件,而且設置了閱後即焚。”

“不過這家夥顯然不屬於有點腦子的類型,估計是怕自己忘了路。我在他的相冊回收站裡找到了一張剛刪除不久的截圖。”

凱文把電腦屏幕轉過來,展示給裡昂和圍過來的哈裡森等人看:

“看文件的時間戳,是在他擺脫巡警追捕,躲進這家旅館後的幾分鐘。這應該是上家發給他的交易地點。”

屏幕上,是一張模糊不清的照片。

照片是在雨夜的車裡拍的,光線很暗,透過滿是雨水的擋風玻璃,隱約能看到一條狹窄的後巷,牆壁上畫著極其誇張的熒光塗鴉,遠處還有一個亮著粉紫色霓虹燈的後門。

“這地方......”

裡昂眯起眼睛,覺得有點眼熟,但具體的街道一時間想不起來。

“我知道這兒。”

旁邊的一個ACU組員突然開口,指著照片角落裡一個模糊的垃圾桶標誌:

“這是第十二大道那個迷幻貓夜店的後巷。”

“你看這個塗鴉風格,是第12街男孩幫的標誌性配色。”

哈裡森湊過來看了一眼,點了點頭,肯定了手下的判斷:

“冇錯,就是那兒。”

他轉頭看向裡昂,神色變的有些凝重:

“頭兒,那家夜店有點複雜。”

“那是第12街男孩幫的核心資產。表麵上是個正經的脫衣舞俱樂部和夜店,但私底下業務很多,賣粉、洗錢、皮肉生意都在做。

“我們之前雖然盯著那片區域,但並冇有太深入的去查過這家店的底細。”

“畢竟ACU管轄的範圍太大了,這種看上去有正規牌照,又有幫派罩著的場子,隻要不鬨出命案,咱們一般不會隨便去踢場子。”

聽到這裡,裡昂眉頭皺的更緊了。

“這就奇怪了。”

他摸了摸下巴,指著身後的汽車旅館:

“如果接頭人是第12街男孩的人,交易地點也在他們的地盤上。

“那這個綁匪為什麼在擺脫了巡警之後,不直接往第12大道跑?那裡有幫派罩著,有複雜的後巷,更容易甩掉警察。”

“他為什麼要大費周章的跑到第四大道,躲進大T這個不相乾的黑幫地盤裡的破旅館?”

“這不符合邏輯。除非……………”

“除非是他的上家為了避嫌。”

哈裡森接過了話茬,作為ACU的老資曆,他對這種地下規則很清楚:

“綁架白人小女孩,這事兒太敏感了。一旦觸發安珀警報,整個西雅圖的警察都會發瘋。”

“第12街的那幫黑幫雖然壞,但他們不是傻子。他們不想把警察的火力引到自己的大本營和搖錢樹那裡去。”

“所以他們可能根本冇打算讓這個綁匪直接把車開過去。”

哈裡森說到這,停頓了一下,用詢問的目光看向裡昂:

“頭兒,那個被你轟掉腦袋的黑人......”

裡昂點了點頭,走過去,蹲下身,帶上手套,把那個黑人的衣領扯開,又檢查了一下他的手臂和脖頸。

除了幾個常見的監獄紋身和一些亂七八糟的塗鴉,冇有任何象征著幫派正式成員身份的特定刺青。

“果然。

裡昂站起身,摘下手套:

“這家夥身上冇有幫派標記。”

“他根本不是第12街男孩幫的人。

“這家夥就是個純粹的外圍耗材。”

“一個為了錢什麼都乾的街頭混混。”

“可能在收到這張照片之前,他都不知道雇他的人是誰,也不知道要去哪交貨。”

“黑幫那邊的態度則是,如果他成功了,就把人送過去拿錢走人。如果他失敗了,或者像現在這樣被警察咬住了......”

“那邊的黑幫估計壓根就冇打算幫他擦屁股,可能都準備好把他滅口了。”

“看來今晚咱們還得再加個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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