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1章人事困局 陳默該如何破!
周一上班,陳默比平時早到了半個小時,桌上放著兩份材料,一份是賀明整理的嘉河縣工業園原始數據比對表,另一份是市委辦公室根據他的要求起草的《關於核驗嘉河縣工業園及征地資金有關問題的工作建議》。
陳默先翻開數據比對表,四十七家登記入駐企業,近十二個月持續申報納稅的十四家,連續用電達到正常生產水平的十三家,穩定繳納社保的十二家。
三組數據彼此存在一兩家的差異,原因也在備注裡寫得很清楚。
有一家食品企業屬於季節性生產,納稅申報正常,用電卻集中在四個月;有兩家小微企業由總公司統一繳納社保,嘉河本地人數冇有完整體現在係統裡;另有一家機械廠仍在申報,卻已經連續半年處於低負荷用電狀態。
賀明冇有為了讓結論顯得整齊,強行把三個數字湊成同一個數。
表格最後一頁還附了一張數據來源清單,每一項後麵都注明了提供部門、報送時間和經辦人員,冇有一句超出材料範圍的判斷。
陳默看完,在首頁右上角寫了兩個字:留用。
同時,陳默拿起內線電話,撥給穆遠征,電話一通,他就說道:“賀明這幾天整理的數據,我看過了。”
“怎麼樣?”穆遠征問道。
“數據實,嘴也嚴。”陳默說道,“先從政研室借調到我身邊,手續按程序辦。”
“試用一段時間,合適再正式調整。”
“明白。”穆遠征笑著應道,“我今天就安排。”
陳默放下電話,又翻開第二份材料。
工作建議共三頁,冇有使用“違規挪用”“虛假招商”之類已經帶有結論的詞,隻列出四項已經能夠確認的事實和六項需要繼續核實的問題。
已經確認的事實包括:嘉河縣工業園報送材料使用累計登記入駐數,冇有同步說明當前有效運行數;部分企業原有租賃優惠協議在政策調整後冇有得到妥善處理;一千八百餘萬元征地補償資金中,有九百餘萬元被長期拆借給縣屬平台公司;多起欠薪投訴超過規定期限仍未辦結。
需要核實的事項則包括:平台拆借的完整決策過程和歸還責任,縣委財經委員會、縣政府常務會議及開發區管委會分彆作過什麼決定,園區財政補貼是否與企業實際經營情況匹配,原有合同調整是否合法合規,以及相關乾部在問題形成和長期未解決過程中是否存在失職失責。
最後一段寫的是程序安排,由市政府牽頭,財政、審計、自然資源、人社、稅務等部門參加,五個工作日內提交第一階段事實核驗報告;
涉及乾部責任認定的,待事實核清後分彆移交組織、紀檢監察或者有關主管部門按權限處理。
陳默在“市政府牽頭”六個字下麵畫了一道線,簽上名字和日期。
這不是陳默有意把難題推給楊國成,嘉河的財政、園區、平台公司和欠薪處置,本來就在政府職責範圍內。
常靖國提醒得很清楚,市委可以提出要求、把握方向、監督落實,卻不能為了防著市長,反過來替市政府把所有責任都扛走。
如果楊國成認真組織核驗,說明永州的班子仍然能夠依靠正常分工解決問題。
如果市政府拖延、回避,或者同一份數據經過彙總以後再次變了樣,每一道程序、每一個簽字和每一次退回都會留下記錄。
陳默按下呼叫鍵,讓方正清進來。
方正清很快拿著文件夾走進辦公室,陳默看著他說道:“這份建議按程序送楊市長閱辦。”
陳默說完,把文件遞過去,又交代道:“不用加急件,也不要口頭催。什麼時候送到,誰簽收,市政府怎麼擬辦,都按正常流程記錄。”
方正清接過文件,低頭看了一眼標題,問道:“五個工作日提交第一階段報告,時間會不會緊了一點?”
“第一階段隻核事實,不作乾部結論。”陳默說道,“稅務、用電、社保和財政憑證都是現成數據,五天足夠把口徑對上。確實存在客觀困難的,可以書麵說明。”
“明白。”方正清點頭應著。。
走到門口時,陳默又叫住了他:“方主任,第一次去嘉河之前,你提前聯係縣委辦公室,是按什麼程序聯係的?”
方正清腳步停了下來,這個問題,他顯然已經等了幾天。
“陳書記,您決定去嘉河以後,我先讓市委辦值班室核對了道路和天氣情況。”他說道,“後來考慮到您要看工業園,臨出發前半個小時,我通知嘉河縣委辦安排一名熟悉園區情況的同誌在縣城等候。”
“通知了誰?”陳默問。
“嘉河縣委辦副主任孫立新。”方正清應著。
“有冇有告訴杜明川具體路線?”陳默再問著。
“冇有。”方正清回答,“我隻說您當天可能到嘉河,讓縣裡不要搞迎送。至於杜書記後來怎麼知道您先去縣委、再去園區,我不清楚。”
陳默看著他問道:“電話記錄還在嗎?”
“在。市委辦值班電話有登記,我個人手機也有通話記錄。”方正清應著。
“把登記保留好,不用另作說明。”陳默說道,“我問你,不代表認定你泄露了行程。”
“以後冇有明確要求保密的調研,市委辦可以按工作需要聯係;明確要求不打招呼的,除了安全和交通保障,不得提前通知。”
方正清臉上的緊繃稍稍鬆開,趕緊應道:“明白。”
“去吧。”陳默揮手示意方正清離開。
門關上以後,陳默冇有在方正清的名字旁邊打任何記號。
嘉河提前得到消息,可能是方正清通知後逐級傳遞,也可能是縣裡從其他渠道獲知。
現在能夠確認的,隻有方正清確實聯係過縣委辦,並且願意提供記錄。
一件事冇有查清以前,懷疑可以保留,結論不能先下。
這天上午九點,組織部長賀永昌準時來到陳默辦公室,他進門時帶著恰到好處的笑容,不顯得過分親近,也不讓人覺得冷淡。
“陳書記,您找我?”賀永昌看著陳默問道。
“坐。”陳默指了指對麵的椅子說著,等賀永昌坐穩,他從桌上拿起第一次常委會暫緩討論的那份人事方案。
“交通局、住建局和環保局三個崗位的材料,什麼時候能補齊?”陳默看著賀永昌問道。
“候選人的考察材料已經齊了。”賀永昌說道,“現任負責人的情況和部門近三年工作評價,組織部正在彙總。因為涉及財政、審計、信訪和紀委幾個方麵,可能還需要一點時間。”
“多久?”陳默追問了一句。
“一周左右。”賀永昌應著。
陳默翻開材料,平靜地問道:“這三個人選是什麼時候啟動考察的?”
“前任書記調走以前就有過醞釀,後來市委工作由楊市長臨時主持,市政府黨組又正式提出了建議。組織部按照程序進行了考察。”賀永昌回應著。
“考察報告什麼時候形成的?”陳默又差距。
“上個月二十六日。”賀永昌平靜地應道。
“既然上個月已經形成報告,現任負責人的履職材料為什麼冇有一並準備?”陳默也平靜地問著。
賀永昌臉上的笑容冇有變化,回答也很穩,說道:“當時主要是根據市政府黨組的崗位需求考察擬任人選。現任負責人的年度考核檔案組織部都有,隻是冇有專門圍繞這次調整重新彙總。”
這套說法在程序上並非完全講不通,但問題也恰恰在這裡。
如果隻證明擬任人選可以用,卻不說明現任負責人為什麼必須調整,也不分析三個部門當前最需要解決什麼問題,那麼人事方案就隻回答了準備讓誰上,冇有回答為什麼要換和換上去解決什麼。
“三個工作日。”陳默說道,“把現任負責人的任期考核、群眾反映問題、分管項目情況和三個部門近三年的重點指標一起送來。”
“材料隻彙總已有記錄,不要臨時組織下麵重新寫評價。”
賀永昌略微遲疑了一下後,說道:“陳書記,紀委正在核查的內容有保密要求,組織部不一定能夠全部掌握。”
“該保密的不用寫具體內容。”陳默說道,“隻需要說明有冇有正在核查的事項,是否影響乾部調整。由紀委按權限出具意見,不讓組織部替紀委作判斷。”
“明白。”賀永昌應著。
“還有一份材料。”陳默繼續說道,“九個縣的縣委書記、縣長、常務副縣長和組織部長,整理一份基本情況。”
“包括任職經曆、現崗位任職時間、近三年考核結果、接受巡視巡察和審計監督的情況,以及涉及本人的未完成整改事項。”
賀永昌眼神深處閃過一絲變化,隨即笑著問道:“陳書記是準備研究縣級班子調整?”
“我準備在一兩個月內把九個縣走一遍。”陳默說道,“不了解乾部,調研隻能聽材料;不了解工作,乾部檔案也隻是一串履曆。兩邊都要看。”
“九個縣涉及的乾部比較多,檔案係統最近又在遷移。”賀永昌斟酌著說道,“如果要把審計、巡察和整改情況全部附上,時間恐怕——”
“基礎履曆和考核結果三天內送來。”陳默打斷了他,“監督檢查情況可以分批補充,但要列清楚哪些已經核對,哪些尚未核對。”
“三天?”賀永昌重複了一遍。
“有困難嗎?”陳默問了一句。
“工作量不小。”賀永昌說道,“不過既然陳書記需要,我們加班完成。”
“不是為了給我看一份漂亮材料。”陳默看著他,“檔案裡怎麼記就怎麼報,不評價誰跟誰關係近,也不要把所有人都寫成‘政治堅定、能力突出、群眾公認’。”
“乾部各有長短,一份材料如果看不出差彆,就說明材料本身冇有價值。”
賀永昌臉上的笑容終於淡了一些,無法再平靜了,說道:“組織部的乾部評價都有規範表述。”
“規範表述不等於千人一麵。”陳默回應,“嘉河縣征地補償款被長期拆借,工業園使用累計入駐數代替有效運行數,這些問題已經持續了一年多。”
“如果杜明川、王誌強和相關乾部的考核材料裡一句都冇有,我會問負責考核的人為什麼冇有看到;如果寫了,卻一直冇有人推動解決,我會再問問題卡在了哪裡。”
陳默的話一落,辦公室裡一下子安靜了。
過了好一會兒後,賀永昌才點頭應道:“陳書記,我明白您的要求了。”
“好,周四下班以前送來。”陳默說完,示意賀永昌離開。
賀永昌站了起來,走到門口時,陳默又說了一句:“賀部長,人事方案可以有不同意見,但材料不能選擇性呈現。”
“組織部首先要對組織負責,不是對哪一位提出人選的領導負責。”
賀永昌回過身,鄭重說道:“陳書記放心,組織部一定按規定辦。”
賀永昌說得冇有任何破綻,老油條式行事作風,就是他這種。
門關上以後,陳默卻冇有因為這次談話便認定賀永昌在替楊國成遮掩什麼,隻是這種慣性作風,在他陳默這裡是行不通的!
當然了,乾部檔案整理需要時間,這是事實;組織考察使用規範語言,也是正常要求。
可一個已經啟動並形成考察報告的人事方案,居然冇有同步準備現任負責人的履職情況,也冇有完整說明崗位調整的現實需要,這同樣是事實。
兩種事實放在一起,構成了陳默到永州以後遇到的第一個人事困局。
程序看上去一項不少,考察、醞釀、征求意見、常委會研究,每一個環節都能在材料裡找到。
可程序究竟是在幫助市委選出合適的乾部,還是隻為一個事先確定的結果補齊手續,目前還不能下結論。
陳默拿起電話,把穆遠征叫了過來。
“我需要一份對照材料。”他說道,“不查私人關係,也不打聽傳言。”
“把九個縣主要乾部的公開任免文件、曆年政府工作報告、審計整改目錄、巡視巡察公開通報和市委常委會相關議題目錄整理出來。”
穆遠征問道:“跟組織部的材料交叉核對?”
“對。”陳默說道,“組織部看乾部,不能隻看履曆和考核等次;我下去調研,也不能隻聽書記、縣長怎麼彙報。把人放回他負責過的事情裡看。”
“明白。”穆遠征點頭應著,“我讓市委辦、政研室和督查室分彆整理,隻調現有正式材料,不驚動下麵。”
“不要分彆送到我這裡。”陳默提醒道,“先列出處和原文,不做傾向性結論。尤其不要寫誰是誰的人。”
穆遠征笑了一下,應道:“顧書記給您劃的那條邊界,您算是記牢了。”
“不是記給她看的。”陳默說道,“一旦先把乾部貼上標簽,後麵所有材料都會被解釋成自己想看的樣子。那不是了解乾部,是給自己的偏見找證據。”
穆遠征收起笑容,認真點頭。
三天後組織部會交出怎樣一份材料,現有記錄又能不能與乾部考核相互印證,都將決定陳默能否真正看清永州的人事困局。
他冇有急著作判斷,隻等材料自己說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