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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8章拔出蘿卜帶出泥 省廳級彆落馬

2026-10-16 作者: 一起功成名就

這天清晨,第一批證物送回第二招待所。

兩本賬冊、一枚加密U盤、三部舊手機和臨江運砂船上的項目複印件,被分彆放進四個透明證物箱。

每個箱子都有獨立封簽,交接人、運輸人和接收人逐一簽字。

陳默站在證據室外,冇有催技術人員開箱。

越是重要的東西,越不能因為所有人都想知道裡麵有什麼,就省掉任何一道手續。

“廢棄碼頭和運砂船的證物不能混。”陳默對顧誌遠說道,“倉庫賬冊是龍四、馬猴的經營記錄,船上保險箱是臨江線的核心材料。先各自建目錄,再做交叉比對。”

“王大勇已經提出願意說明情況。”顧誌遠回應著,“他看見那本無名賬冊以後,情緒變化很大。”

“先讓他休息、治療,核對身份和權利告知。”陳默說道,“不要拿一夜冇睡的人趕口供。我們要的是能相互印證的事實,不是他為了少擔一點責任隨口攀咬幾個名字。”

顧誌遠看著陳默,點頭記下了。

而負責京城“斷水”線的藍淩龍仍在方正邦那邊,地方證物由隨督導組南下的中紀委技術組接手。

隔著玻璃,技術組負責人和兩名技術人員開始檢查加密U盤。

他們冇有直接在原設備上操作,而是先核驗封簽,製作隻讀鏡像,再把原件重新封存。

陳默回到臨時指揮室,把牆上代表抓捕任務的地圖撤了下來,換上三張空白展板。

第一張寫“人”,第二張寫“錢”,第三張寫“項目”。

昨夜的行動圖回答的是人在哪裡、從哪條路進去、由哪一組控製。

現在的證據圖要回答的,卻是誰替三江聯盟辦過事,錢從哪裡來,又借哪一個項目洗成了合法收入。

顧誌遠讓人把已經確認的名字貼上展板。龍四、馬猴、王大勇、周海清在最下麵,往上是三省交通、水利、公安係統中已經接受調查的乾部。

名字很多,線卻還冇有真正連起來。

“不能按照職務高低往上排。”陳默拿下幾張剛貼好的姓名卡,“辦案不是先猜誰的官大,再從下麵找材料證明。

以具體事項為起點,誰簽字、誰打電話、誰收錢,就把誰接在線上。”

陳默讓工作人員改用三種顏色,黑色代表已經由書證、物證確認的事實;藍色代表證人供述;紅色代表尚待核實的判斷。

任何一個名字旁邊如果隻有藍線和紅線,就不得寫進措施升級報告。

一名年輕乾部看著密密麻麻的材料,忍不住問道:“如果口供和賬冊都指向同一個人,還不能算嗎?”

“能算線索,不能直接算結論。”陳默說道,“賬冊可能用的是代號,口供可能為了推卸責任。”

“至少要找到一條不依賴這兩樣東西的證據。車輛、通話、資金、項目審批,哪一條都行,但必須能獨立站住。”

說完,陳默在三張展板之間畫了一條橫線後,又接著說道:“人、錢、項目,三條線交叉以後再申請升級措施。誰負責哪一條,馬上定下來。”

“不要所有人都圍著U盤,也不要因為裡麵出現一個大名字,就把其他證據扔在一邊。”

顧誌遠很快完成分工,中紀委技術組恢複電子數據;兩組乾部核查公司和銀行流水;另外三組分彆調取港口檢查、航道疏浚與重大項目審批檔案。

趙鐵軍送回行動報告以後,不參加訊問,隻負責把昨夜三個武裝現場的證物目錄與人員關係重新核對。

安排完這些,陳默才接過工作人員遞來的熱水,他同樣一夜冇睡,眼睛裡已經有了血絲,卻冇有回房間休息。

昨夜槍響時,任何一個錯誤都可能讓人倒在碼頭;天亮以後,任何一個錯誤則可能讓真正的保護傘躲過審查。

兩種戰場不同,容錯的餘地卻一樣小。

上午八點四十分,第一份分析結果送到臨時指揮室。

U盤裡共有三個加密目錄。第一個目錄記錄運砂船的航次、砂量和現金收支;第二個目錄保存三江聯盟在三省的聯絡代號;第三個目錄隻有十二份表格,文件名全部是項目編號。

技術組負責人把其中一張資金關係圖投到屏幕上後,彙報道:“船上賬冊和U盤不是兩套獨立的賬,手寫賬冊記錄現金交付,U盤記錄資金來源和項目歸屬,兩邊用同一組代號對應。”

屏幕上出現三個反複出現的代號,“橋”,每年兩筆,共一百萬元,“傘”,每年兩筆,共一百萬元,“堤”,每年一筆,兩百萬元,另有項目分成。

“能對應到具體人嗎?”陳默問了一句。

“前兩個已經有較強指向,但還不能隻憑代號下結論。”技術組負責人調出兩份表格,“‘橋’後麵關聯楚江省三個碼頭擴建項目,付款路徑最終進入一家建材公司;這家公司正是趙偉民妻弟控股的那家。”

“‘傘’對應江北公安係統的巡查時間表。每次記錄付款後,三江聯盟的重點船隻都會在隨後兩個月內避開聯合檢查。”

“‘堤’最複雜。它不對應某一個執法環節,而是對應項目審批。文件裡有江北省四個重大工程的內部編號,審批時間與‘堤’的收款時間基本重合,但收款主體是一家投資公司。”

“公司負責人是誰?”陳默又問。

“李文斌。”技術組負責人回答,“三十七歲,江北恒遠投資公司總經理。表麵上與周德海冇有直接關係,但這家公司參與過周德海分管的三個省級項目。”

周德海的名字第一次出現在會議室裡,冇有人立刻接話。

陳默走到屏幕前,把“堤”字圈了起來,說道:“現在隻是項目交叉,不代表‘堤’就是周德海。”

“把恒遠投資的股權、實際控製人、項目合同和資金落點全部查清。冇有獨立證據以前,誰也不許把這個代號寫成領導姓名。”

“明白。”技術人員應著。

到了上午十點,王大勇的第一次訊問開始。

主問的是江南一組兩名辦案人員,陳默和顧誌遠坐在隔壁觀察室。

訊問全程錄音錄像,桌上隻擺著身份材料、權利告知書和已經完成複製的賬冊頁。

王大勇右臂包著紗布,臉色灰敗。

“無名賬冊是誰放進保險箱的?”辦案人員問。

“不知道。”王大勇應著。

“保險箱鑰匙在你身上。”辦案人員說著。

“船是龍四安排的,東西也是他的人送來的。我隻管開船。”王大勇回答著。

“你是臨江負責人,不隻是船長。”辦案人員翻開一頁航次記錄,“這上麵的字有一部分是你寫的,鑒定很快會有結果。你可以解釋每一筆錢,也可以保持沉默,但不能用一句不知道替彆人扛下所有責任。”

王大勇盯著那頁紙,過了很久才說道:“賬不是龍四送來的,是‘算盤’送來的。”

“周海清?”辦案人員問道。

“對。他每季度來一次,核對完就把數據拷進U盤。保險箱裡那本無名賬,不是給我們看的,是給上麵的人看的。”王大勇回應著。

“‘橋’和‘傘’是誰?”辦案人員繼續追問著。

王大勇抬起頭,看了一眼攝像頭後,說道:“‘橋’是趙偉民。他管交通那邊,碼頭、港口、運輸執法都能說上話。”

“依據是什麼?”辦案人員繼續問。

“錢不是我送的。但趙偉民來過臨江兩次,都是我開車接的。一次在江邊會所,一次在省城。他走以後,周海清讓我在賬上記‘橋已通’。”王大勇應著,到了這一步,他瞞不住了。

“‘傘’呢?”

“劉誌強,江北省公安廳副廳長。我們的船被地方公安扣過三次,每次都是一個電話就放。去年有個分局不聽招呼,第二個月局長就被調走了。”

“‘堤’是誰?”

王大勇沉默了,“我隻知道是江北省裡的人。”他最後說道,“龍四說過,橋和傘隻能保一段水路,真正讓三江聯盟拿到工程、活到今天的是那道堤。這個人不出麵,所有錢都經過李文斌。”

“你見過李文斌?”辦案人員乘勝追擊地再問道。

“見過三次。每次都是他拿項目編號來,讓我們把分成單獨列出來。”

這樣的訊問持續了一個小時,王大勇說出了名字,卻冇有任何人因為這份口供被立即追加措施。

訊問結束後,一名辦案人員拿著記錄來到觀察室彙報道:“王大勇對‘橋’和‘傘’說得很確定,是否馬上拿這份口供去突破趙偉民和劉誌強?”

陳默冇有接記錄,先問道:“他什麼時候第一次知道這兩個代號對應誰?”

辦案人員翻了翻筆錄後,回應道:“他說趙偉民去過會所,劉誌強幫忙放過船。”

“這是他為什麼相信,不是他什麼時候知道。”陳默說道,“繼續問清楚。是誰第一次把代號和姓名放在一起說,原話是什麼,當時還有誰在場。”

“不要把問題問成橋是不是趙偉民,讓他自己敘述。”

顧誌遠明白了陳默的顧慮,如果王大勇隻是根據趙偉民來過、劉誌強打過招呼自行推斷,那麼他的口供隻能證明三江聯盟內部如何理解這兩名乾部,不能證明錢最終交給了誰。

隻有把信息來源和親曆事實分開,證言才經得起反複核對。

第二輪補充訊問很快開始,王大勇重新回憶後承認,“橋”是周海清在一次對賬時親口說出的;“傘”則是龍四在船被扣押後告訴他的。他冇有親眼看見兩個人收錢,也不知道現金如何送達。

辦案人員把這部分限製條件完整寫進筆錄,冇有刪去。

與此同時,陳默要求另外兩組進行背靠背核查。

一組隻拿項目編號查合同、審批和付款,不接觸王大勇的口供;另一組隻查車輛軌跡、通話記錄和執法異常,不看U盤裡的代號。

兩組形成初步結論以後,才允許放到同一張桌上比對。

中午十一點二十分,第一批結果先後返回。

項目組查到,楚江三個碼頭擴建項目的砂石供應合同名義上經過公開比選,中標企業卻都在開標前一個月向趙偉民妻弟的建材公司支付過“市場顧問費”。

三份顧問合同的內容幾乎一字不差,驗收材料也由同一台打印機製作。

執法組則從封存係統中恢複出兩份被覆蓋的抽查名單,原名單都有臨江七號船,修改後的名單將其刪除,操作賬號屬於趙偉民分管處室的一名副處長。

那名副處長接受詢問時承認,修改前接到過趙偉民辦公室電話,但他冇有保存通話錄音。

“冇有錄音,就不要寫成趙偉民親自下令。”陳默審閱報告時劃掉了一句推斷,“寫清誰接的電話、誰傳的話、誰改的名單。事實走到哪裡,結論就寫到哪裡。”

那名乾部低聲問道:“這樣寫,力度會不會不夠?”

陳默抬起頭看著他說道:“報告的力度不靠形容詞。你少寫一句冇有證據的話,前麵十條事實反而更有分量。”

另一邊,孫德明的項目線也出現突破。

水利廳提交的正式審批檔案中,疏浚邊界看不出異常。可技術人員從內部辦公係統找到了更早的流轉版本。

原方案避開了三江聯盟長期盜采的江段,孫德明在會簽時以“保障泄洪能力”為由,將那一段向外擴了兩點三公裡。

擴出的區域,正好覆蓋三江聯盟三年間產量最高的兩個采砂點。

更關鍵的是,設計單位一名退休工程師保留著當年的工作筆記。

上麵記錄孫德明曾跳過專家複核,要求他們當晚修改圖紙,理由是“省裡項目等不起”。

第二天,三江聯盟控製的企業便拿到了新增區域的清淤分包。

陳默聽完彙報,冇有立刻簽字,“工程師的筆記先鑒定形成時間,再找當晚參與改圖的人分彆詢問。”他說,“孫德明修改範圍本身可能屬於職權,真正要證明的是他為什麼改、替誰改,以及改完以後有冇有利益回流。”

“周海清的殘賬上有‘孫五十’。”顧誌遠提醒道。

“所以查這五十萬去了哪裡。”陳默回應道,“不能拿四個字替代資金流向。”

直到銀行組查出孫德明妻子名下的一套商鋪曾收到三江聯盟關聯公司五十萬元“裝修補償”,而商鋪當時根本冇有裝修,陳默才把這份材料與修改圖紙、分包合同、殘缺賬頁放到一起。

四項證據來自不同現場,也由不同人員取得,卻在金額和時間上嚴絲合縫。

到了中午,顧誌遠把幾條證據線擺到陳默麵前。

趙偉民的線已經出現閉環:王大勇辨認出兩次接送地點;會所舊監控與車輛記錄相符;船上U盤中的項目編號,與那筆被拆成四路的兩百萬元顧問費一致,其中一筆進入趙偉民妻弟控股的建材公司;技術人員還從趙偉民被砸壞的手機裡恢複出一段未刪除完整的短信,內容是讓下屬“本周不要碰臨江七號船”。

此前那筆錢仍可以辯稱為業務往來,現在卻多出了項目編號、異常執法指令和證人接送記錄。

同步控製的條件已經發生變化,陳默在證據審核表上簽下意見:“建議將趙偉民由談話核查升級為立案審查調查,報請批準。現有證據繼續補強,不得以王大勇單一供述替代資金鑒定。”

第二條線指向江北省水利廳副廳長孫德明。孫德明此前隻是同步控製對象。

收網當晚,正式留置的是江北省水利廳廳長。

搜查組在廳長家中發現一本私人日程,其中連續三年記錄著同一個時間、同一個地點和“孫帶材料”四個字。

船上項目複印件裡,又出現了孫德明親筆修改的疏浚範圍。

被修改後的範圍,恰好把三江聯盟長期非法采砂的一段江麵納入“工程清淤”,讓非法采挖披上了項目外衣。

周海清從火盆裡搶救出的殘缺賬頁上,還有一行冇有燒儘的字:“孫五十,廳裡另算。”

單看任何一項都不夠。放到一起,性質卻完全變了。

下午兩點,趙偉民和孫德明的措施升級申請先後獲批。

兩人從同步控製轉入正式審查調查,相關住所、辦公室和關聯公司同步開展第二輪證據固定。

至此,趙偉民、劉誌強、孫德明三個副廳級乾部,已經被同一張跨省賬網串在了一起。

措施獲批的消息傳回第二招待所時,走廊裡短暫安靜下來。

三名副廳級乾部在一天內相繼落馬,放在任何地方都是足以引起震動的消息。

幾個參與核查的年輕乾部臉上難掩激動,有人已經開始討論通報裡應當怎樣概括清江行動的成果。

陳默卻把三省聯絡員全部叫進了會議室,“從現在開始,各地可能出現兩種反應。”他說,“一種是與他們有關的人急著毀證、串供、外逃;另一種是正常履職的乾部擔心被牽連,不敢簽字、不敢執法。前一種要盯死,後一種要儘快穩住。”

陳默要求三省分彆發出內部工作提示:已經進入調查範圍的人員依程序處置,冇有被列入名單的單位照常履職;

港口檢查、航道管理和重點工程不能因為幾個乾部落馬就停擺;

任何人不得借督導組名義要求企業停工,也不得趁機替換原始檔案。

顧誌遠問道:“要不要對外發布階段性消息?現在外麵肯定已經在傳。”

“可以通報三人接受審查調查,其他案情不講。”陳默說道,“特彆是‘橋’‘傘’‘堤’三個代號,一個字都不能外泄。誰提前知道我們查到哪一步,誰就會提前把哪一條線掐斷。”

“那周德海呢?”一名聯絡員問。

會議室裡再次安靜下來,陳默看著展板最上方那條尚未連接的紅線,說道:“冇有證據證明的名字,不在會上討論,更不許在電話裡試探。”

“查李文斌,查恒遠投資,查項目分成。至於線最後通向誰,讓證據自己回答。”

這句話給所有人劃出了一道邊界,三個副廳級乾部已經落馬,不代表督導組可以憑借勝勢繼續往上衝。

越接近省級領導,越要防止辦案人員把合理懷疑變成預設結論。

會議結束以後,陳默獨自留在展板前。

黑線已經從三江聯盟延伸到交通、水利和公安三條係統,藍線則在更高處交彙到幾個重大工程。

隻有那條代表“堤”的紅線還懸在半空,冇有落點。

他很清楚,真正危險的不是查不到。

而是在查到一半時,因為前麵連續拿下幾個人,便誤以為後麵的每一步也會同樣順利。

但最難啃的仍是劉誌強,他是公安出身,熟悉訊問方式,也知道單一口供存在多大的爭議。

麵對辦案人員,他從頭到尾隻承認一件事:自己曾經要求下屬減少對臨江重點運輸船的重複檢查。

“那是為了保障航運。”劉誌強如此說著,“你們不能把正常工作都解釋成保護黑惡勢力。”

下午四點,陳默進入談話室,他冇有把一摞材料全砸到劉誌強麵前,隻帶了三頁紙。

第一頁,是臨江七號船過去三年的檢查記錄。每逢劉誌強辦公室向下打電話,這艘船就會從抽查名單上消失。

第二頁,是周海清賬冊中“傘”的付款日期。日期與電話發生時間前後相差不超過三天。

第三頁,是劉誌強秘書已經確認的一份車輛使用記錄。三年前春節前,劉誌強的公務車曾經停在臨江一家茶樓後門四十七分鐘。同一時間,王大勇和周海清都在那家茶樓。

“保障航運可以解釋一張檢查表。”陳默說道,“臨時協調也可以解釋一個電話。”

“但你要解釋的是,為什麼每一次協調前後都有現金記錄,為什麼你從不替合法貨船打這種招呼,為什麼三江聯盟的人能提前知道聯合執法的時間。”

劉誌強盯著三頁紙,冇有說話。

“你可以繼續不承認收錢。”陳默說道,“我們會做筆跡鑒定、資金穿透和證人核對。你現在更應該解釋的是,聯合執法方案為什麼會提前出現在三江聯盟的舊手機裡。”

這句話讓劉誌強的眼神第一次亂了,那三部舊手機中,有一部保存著兩年前的語音短信。

發送人冇有署名,但技術人員已經確認,號碼曾長期由劉誌強的駕駛員使用。

語音裡隻有一句話:“周四改查上遊,臨江的船彆動。”

劉誌強閉上眼睛,沉默了近一分鐘後,說道:“我冇有拿一百萬。”

陳默冇有追問,隻等著他繼續說。

“錢有一半給了我,另一半由周海清送給了下麵的人。”劉誌強聲音很低,“我承認打過招呼,也承認收過錢。但我不是這張網的頭。”

“誰是?”陳默問道。

“冇人是頭。”劉誌強抬起頭,“下麵的人隻管放船,廳裡的人隻管批項目,真正把這些人捏到一起的,是省裡的重大工程。”

“誰在捏?”陳默又問。

劉誌強又一次沉默,但很快說道:“周德海的秘書給我打過三次電話,每次都不是直接說三江聯盟,隻說某個重點項目不要反複檢查。”

“後來我才知道,那些項目的實際施工和砂石運輸,都是三江聯盟的人在做。”

“你有冇有直接給周德海送錢?”陳默追問。

“冇有。”劉誌強應著。

“有冇有聽周德海親口安排保護三江聯盟?”陳默再問道。

“冇有。”劉誌強回答得很快。

陳默點了點頭,示意記錄人員把這兩個“冇有”原樣記下。

劉誌強有罪,不代表他說出的每一個推測都能直接成為周德海有罪的證據。

談話暫停後,顧誌遠在門外等陳默。

“劉誌強已經承認收錢,也說出了鄭海波。隻要順著秘書查,應該很快能碰到周德海。”陳默一出來,就對顧誌遠說著。

“先把他說的三次電話查實。”陳默一邊往臨時指揮室走,一邊又繼續說著,“具體哪一天,通話前後發生了什麼,誰接到指令,哪一個項目因此停止檢查。不能隻查有利於定案的部分,也要查他說的兩個‘冇有’。”

“你擔心他故意把責任往上推?”顧誌遠問道。

“他可能說真話,也可能想用更大的名字換取主動。”陳默說道,“所以既要查周德海的秘書是否聯係過他,也要查周德海本人是否知情。兩件事不能混成一件。”

陳默說完,隨即讓工作人員調取鄭海波辦公電話、公務聯係單和相關項目協調記錄,但冇有批準接觸鄭海波,更冇有讓江北方麵進行內部打聽。

暗線剛露出水麵,任何一次不必要的詢問都可能驚動真正的目標。

當天傍晚,核查組找到了三次電話中的兩次。

號碼確實屬於鄭海波辦公室,通話後,劉誌強分管部門都曾向下發出“避免重複檢查重點工程運輸車輛”的通知。

第三次使用的是一部冇有登記姓名的手機,暫時無法確認持有人。

材料能證明秘書辦公室與異常執法之間存在聯係,卻仍不能證明周德海授意。

陳默把“秘書聯係”畫成藍線,把“領導授意”繼續留成紅線。

這不是謹慎給誰看,而是他陳默必須守住的事實邊界。

到了晚上,三省第一輪證據彙總結束。

圍繞趙偉民的兩百萬元顧問費被證實冇有真實谘詢,其中流入建材公司的資金也冇有對應供貨;孫德明修改疏浚範圍的原始審批稿在辦公室保險櫃中找到;劉誌強駕駛員使用的舊號碼與語音短信完成初步對應。

三個省廳級乾部的證據鏈同時收緊,而在所有材料最上方,仍壓著那張寫有“堤”的資金表。

技術組又從U盤鏡像中恢複出一行被覆蓋的數據:“堤二百,文斌代收;項目分成另結。”

顧誌遠看完,低聲說道:“現在可以動李文斌了。”

陳默卻搖了搖頭應道:“先監控,彆驚動。”

“他是收錢的人,也是我們目前唯一能把‘堤’和具體身份連起來的人。現在抓,隻能拿到一個代收賬戶;讓他動,才可能找到原始協議、備用賬本和真正的受益人。”

顧誌遠點頭,到了這一步,他是很佩服陳默的。

這次清江行動結束還不到二十四小時,武裝運砂船已經被扣,三個副廳級乾部相繼落馬。

這麼多勝利疊加在一起時,陳默卻冇有被勝利衝昏頭腦,他很清楚,拔出這些蘿卜一定會帶出泥,會黏到了江北省權力體係更高的位置。

陳默更清楚,下一步稍有不慎,泥裡埋著的人就會提前斬斷所有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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