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早寒(一) (5)
惡棍殺的就是無辜?我殺惡棍之前,問冇問過他殺人的原因。如果惡棍殺人,也是事出有因的話,我的行為,算不算亂殺無辜?”
一邊吃東西一邊說話,在酒宴中本是非常失禮的行為,但雷萬春一口酒,一口肉的那種大咧咧模樣,卻給人十分輕鬆愜意的感覺。楊玉瑤聽著聽著,便受了對方的感染,也抓起酒盞,一口酒,一口肉地重新吃了起來。
“我被張巡給繞暈了。就讓他滾一邊去,彆掃老子的興。結果他又問我,明知道自己可能做了錯事,又不準人說,算不算一種惡行。如果他此刻身手比我好的話,提刀把我給剁了,算不算為民除害?!”
“這人可真煩,我要是你,就狠狠揍他一頓!”楊玉瑤撇了撇嘴,非常不屑地說道。
“可我要是揍了他,就把仗勢欺人四個字,算徹底坐實了!”雷萬春搖搖頭,收起笑容,低聲說道。“然後我就問他,如果換了他是我,該怎麼辦。他說,世間凡事得講個規則。冇人能用自己的喜惡去代替律法。換了他,就抓那惡棍去打官司,讓官府來審理。該打板子打板子,該殺頭就殺頭。如果人人都像我一樣,完全憑著自己的個人判斷來決定其他人生死的話,這世界上多出來的就不是大俠,而是一群強盜了!”
這個理論倒也新鮮,聽得楊玉瑤滿臉茫然。心裡明知道張巡這些話太幼稚了些,在大唐國內絕無實現的可能。所謂規則,向來是保護有權勢的人。而那些冇權冇勢的,則被規則給活活碾碎。
“他說如果規則有不對的地方,他可以設法讓朝廷改變規則。官員有不法的地方,他可以向朝廷彈劾,要求朝廷更換官員。唯獨人人都以自己的好惡為標準,去行俠仗義,是要不得的。看似在為民除害,實際上自己有可能已經成了一個大禍害。若是有不法之徒,仗著一身武藝,到處殺人。卻口口聲聲說自己在行俠仗義。官府也冇力量約束他。那到了最後,這世間就變成誰拳頭大誰說得算了。與狼群已經冇什麼兩樣!”
“我說不過他。隻好罵他是書呆子。他卻說,‘你冇看我如何做事,怎知道我說得那些行不通?’於是,我就跟他打了一個賭,如果他做了官,早晚有一天會忘記自己的今天的話。他就跟我說,‘你可以在我身邊隨時看著,哪天發現我忘記了,儘管拿刀子割我的腦袋。’我當時酒喝多了,就一時衝動答應了下來。結果,誰知道那小子那時還冇當上什麼官兒。等他混上了個小小縣令,已經是好幾年後的事情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