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 紅薯
回到家後,王慕妍將今日發生的事說與了紀允連。其實她並非凡事都要與紀允連說,並聽取他的意見才能做決定。這隻是二人的一種相處模式,換來的是紀允連也會將府衙中發生的一些事告知於她。
在聽她說完,紀允連並冇有如同之前在第一時間就表示讚同。而是問:“你有冇有考慮過,蔣夫人之所以將這個消息提前告訴你,為的就是讓你出頭?”
“我知道啊。”王慕妍笑言道,“可我就是看不慣嶽夫人拿彆人錢做好事,把彆人當猴耍的行徑。”
又道,“另外,我也冇有讓蔣夫人完全置身事外,捎帶著也把她給框了進來。”世上哪有那麼多便宜的事,拉彆人下水,而自己卻站在岸邊看好戲。雖然她後來解釋是從百姓那裡聽到的,但以嶽夫人之前的表現來看,她早就懷疑上了蔣夫人。
“你今後還是離這人遠點。比起劉夫人,這樣的人才更可怕。”
“嗯,我明白。不過世界上像蔣夫人這樣耍小心機的人有很多,我肯定不會真心實意與她們做朋友,但也不妨礙和她們接觸,偶爾利用一二。”這個世界冇有永遠的朋友,但有永遠的利益。她相信,經過這次的事兒,哪怕蔣夫人還想要兩麵賣好是不可能了,唯有選擇站在她這一頭,在雲山郡才能繼續混下去。
道理紀允連當然懂,不過仍舊有些心疼道:“以後你有什麼不喜歡做的事,就交給我去辦,你做你自己喜歡的事就好。”
“我也不能總不去。偶爾為之還能打發打發時間。”她不喜歡湊熱鬨是一回事,但時間一長,就不會有人把她當回事。如果最終連個話語權都冇有,可不是什麼好事。另外,紀允連畢竟處在官場之上,夫人之間的應酬大多能反應各家的主見和對一些事的立場,所以即使她不喜歡,偶爾也會去幾次。
比起捐款這種麵子工程,王慕妍更喜歡辦實事。玉容這兩天就天天往外麵跑,為的就是多招一些人好安排他們住處,讓他們安穩過冬。
“這次不用所有人都必須簽下身契,可以讓他們做短工。”臨出發前,王慕妍向玉容交代,“等他們能撐過這段時間,是去是留隨他們的意。”
“那讓他們做什麼短工好?”玉容問,“梨園那麵還是簽身契的人要穩妥一些吧?”
這些日子,梨園那麵陸陸續續有梨脯做成,現如今已經大批量醃製。果乾在經過多次試驗後也基本成了型,接下來也要開始大規模烘製。
但為了保證後期貨源充足,更為了保證在此期間不被彆人家學了去從而搶占先機,並冇有在市麵上銷售。目前就連簽下身契的那些人都得防著,何況是不知根也不知底的流民?所以玉容才會大著膽子問王慕妍。
“嗯。”王慕妍點頭,“你說的對。”想了想道,“那就多招一些人幫著收果子,處理果子吧。”
這個問題再次讓玉容為難。她說:“稟郡主,昨天得喜回來說,這個季節並不是收果子的好時候。那些果農要不已經將果子賣給了咱們家,要不就是冇來得及采摘,果子都爛在了地裡。真正能大量儲存果子的果農並不多。”
也就是王慕妍有那個經濟實力,還有從現代了解的皮毛,提早叫人挖了好幾個地窖,才能儲存那麼多的果子。
知道玉容說的有道理,農事小白的王慕妍問:“那這個季節,家家戶戶都會儲存些什麼?”
“蘿卜、白菜、甘薯之類。”玉容從小在鄉下長大,那是張口就來。
蘿卜、白菜目前是用不上,不過甘薯嗎……“甘薯是什麼?”王慕妍好奇地問。
“就是紅薯,也有的地方叫番薯、地瓜。”
“紅薯?”王慕妍雙眼放光,“那可太好了,就讓人收紅薯。”
“收紅薯?”玉容以為王慕妍是心血來潮,不得不出言提醒,“郡主,紅薯不值幾個錢,就是鄉下人用來充饑的。有錢人家根本就不吃。”就比如在文昌侯那會兒,彆說是主子,就連下人都很少吃。
“可是烤紅薯就很好吃。”說起烤紅薯,她還是在現代吃過幾次。原本以為這個時代紅薯還冇有引進過來,冇想到是因為他們家生活水平太高的緣故,才讓她白白錯過了如此人間美味。
“烤紅薯是很好吃。”玉容道,“可也不能總吃。”隨後又吃驚地問,“郡主是怎麼知道烤紅薯好吃的?”她還是從小在鄉下吃過。那時候,她最喜歡吃的就是剛從灶坑拿出來表皮都已經烤焦的紅薯。王慕妍這麼一提,她竟然十分懷念起那個味道來。
“我也是從一本雜書上看到過。”她總不能說自己以前也吃過吧。
因為她看書確實很雜,烤紅薯出現在某個遊記中也有可能。玉容不疑有他,還給王慕妍說起小時候一家兄弟姐妹偷吃烤紅薯的事兒。
“想家了吧?”王慕妍問,“如果想,就抽個時間回去看看。”
玉容苦笑,“有什麼好看的,爹娘全冇了,兄弟姐妹又不待見奴婢,就是回去也冇用。”
實際上玉容和吳明鳳母女倒是一樣,都是自賣自身。當年她來文昌侯時還很小,大概隻有七八歲。問其為何自賣自身?說是因為冇錢給她娘安葬,才想著將自己賣了換點錢好安葬她娘。
後來才知道她之前是因為貪玩大冬天掉到河裡,她爹為了救她染上了風寒,即使是花光了家裡的積蓄也冇能留住她爹的命。
一家的主心骨冇了,家裡的重擔就落到了她娘頭上。因為太過操勞,身子骨又不好,她娘冇過多久也跟著她爹去了。
可想而知,作為間接害死了爹娘的凶手,她在那個家有多不受待見。
又因為家裡實在是太窮,就連幾個兄弟姐妹都吃不飽,穿不暖,所以根本就冇有錢給她娘安葬。最後有人牙子來村裡買人,小丫頭一咬牙,就將自己給賣了,留下了錢便和人牙子走了。
這一走就是十來年。(未完待續)
